河间历史悠久,自建置以来,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多次在此建立政权机构,以维护其统治。
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年),置瀛州、治赵都军城(今河间城),辖高阳、河间、章武3郡共18县。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瀛州为河间郡,唐武德四年(621年)废郡复称瀛州。唐天宝十三年(754年)复郡,唐乾元元年(758年)复为瀛州,其间无论州、郡、治所均在河间城。
北宋大观二年(1108年),置河间府,治河间,辖河间县、束城县。
金天会七年(1129年),置河间总管府,设河北东路,治河间,辖蠡、郭、深、献、清、沧、冀、景8州及河间府共30县。
元至元二年(1265年),废府设河间路,辖河间县,不久,设河间路总管府于河间,辖录事司及沧、景、清、献、郭、陵6州共23县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废河间路,置河间府,治河间,辖沧、景2州共16县。
清初仍设河间府,辖河间县。
1913年废河间府,1936年建河间督察专员公署,治河间,辖河间、献县、肃宁、高阳、任丘、大城6县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专员公署撤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