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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间县衙原在府衙前街东南,明洪武三年(1370年)迁到东西箭道之间(今鞋厂处)。县衙建筑为南北向,门前有照壁(民国17年仍书写孙中山先生所著《建国大纲》),大门三间,东侧是皂快班房,西侧为狱牢;仪门三间,两厢系科房;正堂五间,左有承架库,右有直堂房、承发司;二堂三间,东西厢房各二间;后面为内宅,另处有东西跨院。毁于日伪占领时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