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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登瀛(1871—1962年),河间市兴村大庄人。
李出身武术世家,幼随父练武,习勉张拳,青年时即扬名四乡。直隶督军曹锟驻保定之时,募他入军,曹锟为试他的武艺,令军长万福麟亲选两名高手与李比武,此二人一名高大,人称“大力士”,一名矮小,人称“猴子”。军长令下,猴子首先跃到李面前,进一招“黑虎掏心”,李急飞一脚将“猴子”踢出数尺,呆若木鸡,不敢再斗。大力士随即向李进招“猛虎扑食”,李沉着应对,先躲过一脚,紧跟就是一拳,大力士一个趔趄,李随即一个“燕子抄食”牢牢抓住大力士使其丝毫不能动弹,曹锟、万福麟连声称“好武功”。从此,李任武术教官,他为人忠厚,性情直爽,凡事认真,军营中无人不佩服。但是,不久即知曹锟、万福麟遭民唾骂之声,遂辞职返乡。返乡后,营长沈崇英把一把刻有自己姓名的战刀赠他留念。
李返乡后,设场授徒,求艺者甚多,时有一翻子功出众的王宝坤,从家乡到保定一百余里,未遇对手,却拜李为师,王的两个弟子不服,派张德和送信,信中写道:“中华民国改了良,徒弟就比老师强,如果你要不相信,明日北场去较量。”王异常气愤,定要亲自教训两个徒弟,他的两个弟子均膀宽腰圆,身如铁塔,大的别号称王“骡子”,二的叫“傻密”。李恐王宝坤力大伤人,李首先登场,王“骡子”一见李上场首先一个流星拳,李敏捷闪过,用脚尖一点王的脚面,王脚立即肿大,疼痛难忍。傻密一见,忙拜叩称师,李扶起王,治伤后教之以德,遂收二人为徒孙。
民国17年(1928年)李武功日臻成熟,较技之时,常以罗成左把枪(大奇枪)取胜。经武术大师张占魁推荐,李去南京中央国术馆参加国考,获拳术优胜证书,南京国华银行赠予刻有“我武维扬”银盾。
李一生授徒甚多。民国26年(1937年)“七·七”事变后,经常勉励其弟子爱国抗辱,以雪国耻。